主旨

 公告本公司初次上市现金增资委托代收及存储价款机构

符合条款

 第 42 款

事实发生日

 102/11/28

说明

  1. 事实发生日:102/11/28
  2. 公司名称:和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 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联属公司):不适用
  4. 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项为本公司,请填不适用):不适用
  5. 发生缘由:依据「发行人募集有价证券处理准则」办理公告
  6. 因应措施:无
  7. 其他应叙明事项:
    1. 委托代收价款机构:
      员工认股代收股款机构:台湾中小企业银行五股分行
      询价圈购及公开申购代收股款机构:第一商业银行华山分行
    2. 委托存储专户机构:台湾中小企业银行化成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