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0/03/10
2.公司名稱:和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10年03月09日接獲大江生醫股份有限公司申報及公告
之公開收購申報書、公開收購說明書及相關書件,依法應成立審議委員會。
6.因應措施:
(1)本公司於110年03月10日緊急召集董事會,通過設置審議委員會,因獨立董事鄧泗堂
為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指派之冠華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之法人代表人董事
,由於冠華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與公開收購人於110年3月3日簽署應賣協議書,
故獨立董事鄧泗堂應迴避本公開收購案之表決。依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
辦法第14條之1第3項及第4項,本公司董事會另外遴選符合審議委員會委員資格之
馬紹章先生,與本公司獨立董事鄧世雄及獨立董事陳昭龍共同組成審議委員會,同時
推舉審議委員會委員鄧世雄先生為主席,於後續主持召開審議委員會,就本次公開收購
人身分與財務狀況、收購條件公平性,及收購資金來源合理性進行查證與審議,並將
依法公告查證及審議結果,對股東提供建議。
(2)審議委員會茲聘任信永中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郭鎮宇會計師為委任之獨立專家,
依「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14條之1第2項規定出具獨立專家
意見書,並於下次審議會提出進行討論。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