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0/04/16
2.公司名稱:本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10年4月16日接獲大江生醫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公開收購人」)
通知,公開收購期間已於110年4月16日屆滿,於公開收購期間本公司股東參與應賣股份
總數為12,792,881股,實際成交數量為12,792,881股。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公開收購人就公開收購期間屆滿公告之內容如下(如有任何問題,
請查詢公開收購說明書網址為https://mops.twse.com.tw/mops/web/t162sb02
(公開資訊觀測站/投資專區/公開收購專區)):
(1)支付收購對價之時間、方法及地點:
I.時間:將由受委任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於公開收購期間屆滿日後第五
個營業日(含第五個營業日)以內(即110年4月23日(含)前)支付收購對價。
II.方法:
一、對價支付方法:
將由受委任機構優先以銀行匯款方式支付予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提供之應賣人銀行帳號
,倘應賣人銀行帳號有誤或因其他原因致無法完成匯款時,將於確認無法匯款之次一營
業日,以支票(抬頭劃線並禁止背書轉讓)掛號郵寄至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或應賣人所
提供之應賣人地址。
二、對價計算方式:
按公開收購人實際向各應賣人收購之股數,乘以每股應支付之收購對價(新臺幣29元)
,扣除應賣人應自行負擔證券交易稅、所得稅(若有)、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及證券經紀
商手續費、銀行匯款費用或掛號郵寄支票之郵資及其他支付收購對價所必要之合理費用
,其中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及證券經紀商手續費,係依應賣人申請交存應賣次數分別計
算。公開收購人支付應賣人股份收購對價時,將扣除除所得稅外之上開稅費,計算至
「元」為止(不足一元之部分捨棄)。
III.地點:本次公開收購之現金對價,將由受委任機構台新銀行匯入應賣人留存於證券
商集中保管劃撥帳戶之銀行帳戶或寄交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或應賣人所提供之應賣人地
址。
(2)成交之有價證券之交割時間、方法及地點:
I.時間:將由受委任機構於公開收購期間屆滿日後第五個營業日(含第五個營業日)以內
(即 110 年 4 月 23 日(含)前)辦理交割。
II.方法:由受委任機構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收購專戶」
(帳號:3440-990003-0)撥付至公開收購人之證券集中保管劃撥帳戶。
III.地點: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 2 段 44 號 1 樓及地下一樓
(3)已交存但未成交之有價證券之退還時間、方法及地點: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