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3/22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0/06/30 3.股東會召開地點:本公司會議室(桃園市龜山區科技一路88號三樓)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一○九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審查一○九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一○九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4)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修訂報告。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承認本公司一○九年度營業報告及決算表冊案。 (2)承認本公司一○九年度盈餘分配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本公司「公司章程」修訂案。 (2)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修訂案 (3)本公司「董事選舉辦法」修訂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改選董事案。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5/02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6/30 12.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據公司法第一七二條之ㄧ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ㄧ以 上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為限。本公司自一一○年 四月二十六日起至一一○年五月六日上午九時止受理持股百分之ㄧ以上股東書面提案, 且提案內容應以300字(含標點符號)為限。【郵寄者以受理期間內寄達為憑,並請於 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上述期間若有股東提案,屆時將另提請董事會討論, 本公司將於股東常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公司法172條 之1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書。 本公司除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外,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應列為議案: (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2)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4)該議案超過三百字或提案超過一項之情事。 (5)上開股東提案係為敦促公司增進公共利益或善盡社會責任之建議,董事會仍得列入 議案。 受理方式: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 受理提案處所:和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桃園市龜山區科技一路88號)。 本次股東會股東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 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起至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止。